中标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铜陵横港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与评估项目
*、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牵头人)、广电计量检测(合肥)有限公司、安徽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合肥市高新区燕子河路***号*智健康产业园3号楼、安徽省合肥市蜀山区长江西路**号
中标(成交)金额:*******.**元
*、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铜陵横港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与评估项目 服务范围: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法律要求、招标文件的约定、采购人的要求以及采购合同等相关约定承担本项目。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服务标准:项目完成后,组织相关专业专家对提交的成果初稿进行评审,通过评审后,乙方根据意见对成果初稿进行修改完善,向甲方提交最终成果,经专家组及甲方确认后,通过验收。 |
注:如与本公告附件内容不*致的,以附件主要中标(成交)标的为准。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详见采购文件中标(成交)服务费
2.金额:4.***元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中标人(成交供应商)承诺的业绩:
序号 | 业绩名称 | 甲方 | 乙方 | 业绩签订时间 |
1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下 水基础环境状况调查评 估(*期) | ************* | (1)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2)中国矿业大学(北京) | ****年2月2日 |
2 | *州经开区(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 | ****年7月**日 | ||
3 | 海南省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期)(*次招标) | (1)海南省环境科学研究院(2)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3)璞锦环境工程(海南)有限公司 | ****年9月3日 | |
4 | 广西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 | (1)广西壮族自治区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2)生态环境部土壤与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监管技术中心(3)************* | ****年**月**日 | |
5 | 沈阳市化工园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详细调查评估及地下水污染溯源项目 | ****年**月5日 |
供应商对中标(成交)结果有质疑的,中标(成交)公告期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
关于采购文件中非通用条款部分方面及评标结果的质疑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在*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关于采购文件通用条款部分以及采购程序方面的质疑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由采购代理机构作出回复。
质疑供应商对答复内容不满意的或受理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向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提出投诉。省级预算单位的项目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质疑应以书面形式或登录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两种方式实名提出,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4、事实依据;
5、必要的法律依据;
6、提起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有下列情形之*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地址:铜陵市北斗星城**座****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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