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大名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第*标段勘察设计 已由 ******** 以 大审批招标核[****]**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除争取上级资金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配套解决 ,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大名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第*标段勘察设计。建设地点:旧治乡潘场村、纸坊村,大名镇康堤口村、刘堤口村、铁川口村、牛谷村、岳庄村,大街镇张郭村、潘村、王董村,西未庄乡老堤北村等**个村庄。建设规模:新建污水管网、检查井、污水接户管、接户井、*体化污水处理设施、污水处理站,治理坑塘,新建太阳能路灯,改造村内停车场及外立面,建设硬化乡村道路,新建充电桩以及其他综合整治工程等。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历天。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涉及的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图全部设计内容。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道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1)投标人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项目(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否决其投标。(3)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标方式、评定分离的评标方法和定标方法确定中标人,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人员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给水排水)或高级工程师资格市政工程相关专业。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证书。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用: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 **:**:** 至 ****-**-** **:**:**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 **:**:**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大名县公共资源交易网、能信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的招标方式,本项目采用双盲,分散评审。本项目实行技术暗标盲评,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
接受异议的渠道和联系方式:招标人:********,崔广*,****-*******;招标代理机构:**************,***,****-*******。
监督部门名称: ********
电话: ****-*******
电子邮箱: **********@***.***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大名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第*标段勘察设计 | 投标人 | *** |
招标人: |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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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邯郸市大名县 | 地址: | 邯郸市东环路江泉大厦****室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崔广* | 联系人: | *** |
电话: | ****-******* | 电话: | ****-******* |
传真: | / | 传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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