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 比价采购
预算金额(元): ******.****
最高限价(元): ******.****
采购成本价(元): ******.****
需求详情:
一、工作范围及工作内容 租用车辆用于牡丹江市东安区、西安区、阳明区、爱民区动态巡查、测量、办案以及所属县市检查、督办等。 二、要求及参数 1、投标单位须提供9台运行状况良好车辆,其中5台为四驱越野车。 2、投标单位负责租赁车辆的交强险、财产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3、投标单位负责车辆的日常维护维修,特殊情况除外。 4、招标单位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由投标单位负责处理及车辆维修,重大交通事故由双方协商解决。 5、投标单位在中标后,中标价款的58%归投标单位,用于车辆维修、保险、税费等,中标价款的42%用于招标单位车辆的燃油、过道费等,费用实行包干制,超标不予支付。 6、项目价款包含合同期内除上述9辆车外额外租用公务接待车辆,费用实行包干制,价款包括额外租用车辆的维修、保险、税费、燃油、过道费等。 三、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周期: ***天
供应商数量:供应商不足3家流标
服务地址: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西安区太平路***号
报名开始时间:****-**-** **:**
报名结束时间:****-**-** **:**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条的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6由供应商自行提供承诺说明,加盖公章);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联系座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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